指個人和周圍的人們相處的情況。
1.人們在共同活動的過程中彼此間所結成的以生產關係為基礎的相互關係的總稱。 包括物質關係和思想關係。2.指個人的親戚朋友關係。 楊朔 《雪花飄在滿洲》:“五年前,他在 哈爾濱 一家報館作編輯,為了‘反 滿 抗 日 ’是嫌疑,曾經被捕入獄。僥倖他父親有著多方面的社會關係,把他保釋出來。”
指政府、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和社會公眾的關係
人們在物質資料的生產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係。 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係;產品分配的形式等。其中,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是最基本的,起決定作用的。
裙帶:比喻妻女、姊妹的親屬。 指相互勾結攀援的婦女姻親關係。
由一個共同祖先傳下來的或血緣上相關聯的性質或狀態
涉及三個人的一種局面;尤指兩男戀一女或兩女戀一男的局面和所造成的複雜關係
存在於供給和需求之間的聯繫
法律規範在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企業與職工依法訂立勞動契約後,就構成了雙方的勞動法律關係。法律關係由法律關係主體、法律關係內容(權利義務)和法律關係客體三要素構成。
指居住在大陸的公民與大陸以外的人的親戚、朋友關係
1.同其他人交往的事實或條件 2.同夥關係,友好關係;不拘禮節的友好
主權國家之間的關係;對外政策的明顯結果;泛指國際的相互作用和反作用的領域
1.人與人之間發生的交往關係。柳青 《狠透鐵》三:“甭把你狠透鐵的勁兒使在人事關係上啊!”《花城》1981年第6期:“是任務完成得好?是人事關係處理得好?”2.特指工作人員的錄用、工資、使用、調配、獎懲等隸屬關係。如: 小李 人在此地工作,但人事關係還在原單位。
包含於或植根於相關事物的本性的關係
運用多學科的理論和方法研究公共關係活動及其規律的學科。形成於20世紀20年代。主要研究內容有:公共關係的性質、構成要素和職能目標,公關活動的實施、策略和效應,公共關係的套用與務實技術等。
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一定的對象。 包括物、權利人和義務人的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智力成果(如著作、發明)。
幾個前提都是關係判斷而結論也是關係判斷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