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奪   [yǔ duó]
[予奪]基本解釋
1.給予和剝奪 2.指讚許和貶低
[予奪]詳細解釋
賜予和剝奪。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六曰奪,以馭其貧。” 鄭玄 註:“幸,謂言行偶合於善,則有以賜予之……奪,謂臣有大罪,沒入家財者。”《管子·七法》:“予奪也,險易也,利害也,開閉也,殺生也,謂之決塞。”
引申為賞罰。
明 王鳳洲 《綱鑑會纂》卷四四:“ 范華陽 曰:‘今 僖宗 兩無予奪,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裁決,裁奪。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省事》:“朝夕聚議,寒暑煩勞,背春涉冬,竟無予奪。” 唐 吳兢 《貞觀政要·納諫》:“ 蜀王 妃父 楊譽 ,在省競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問,未及予奪。” 明 丘濬 《大學衍義補·謹詳讞之議》:“使斷疑獄者,以此為予奪輕重之權度。”
褒貶。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序》:“一時之聞見,本於無心;千載之予奪,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諸王及內外大臣之例,得請謚者,高下予奪,各如其分。”
[予奪]百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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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奪]英文翻譯
give or deprive; praise or belit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