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身
1.佛教徒為宣揚佛法,或為布施寺院,自作苦行,謂之“捨身”。 六朝時此風最盛。《梁書·武帝紀下》:“ 大通 元年……三月辛未,輿駕幸 同泰寺 捨身。”《隋書·五行志上》:“是時帝崇尚佛道……數詣 同泰寺 ,捨身為奴,令王公已下贖之。” 宋 陶穀 《清異錄·圓通居士》:“比丘 海光 住 廬山 石虎菴 ,夜夢人長清瘦而斑衣,言捨身為菴中供養具。” 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城隍出巡》:“出巡之時,皆以八人肩輿,舁藤像而行。有捨身為馬僮者,有捨身為打扇者。”2.犧牲自己。 明 葉憲祖 《鸞鎞記·秉操》:“我 魚惠蘭 ,只為姊妹情深,捨身相代。”3.本指佛教徒犧牲自己的肉體,以表示佛法的大慈大悲的精神。後亦用於為國家、人民和正義事業而犧牲自己。 陳去病 《輯<陸沉叢書>初集竟題首》詩:“誓死肯從窮髮國,捨身齊上斷頭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