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給予報酬(如金錢、財產、利益或方便)來收買某人(如政府官員) 2.用來收買某人的報酬
以行賄而結交。
猶寶物,寶貝。
1.贈送財物 2.行賄的財物
贈送的財貨食物。
1.指贈人或行賄所用的豐厚財物。 2.以豐厚的財物贈人或行賄。
珍寶財物。
錢財貨物。
貪圖財賄。
1.行賄。《國語·晉語九》:“ 梗陽 人有獄將不勝,請納賂於 魏獻子 , 獻子 將許之。”2.受賄。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中:“ 慶曆 八年,有言博士以美謚加於人,以利濡潤,有同納賂。”
賄賂獻贈的財物。
宋 代國家為安邊求和每年對外的贈物。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七:“ 六符 蓋為虜畫策增歲賂者,然其尊戴中國尚爾如此,則盟好中絶,誠可惜也!”
謂行賄以求息事。
私下賄賂。
1.取得財寶。《穀梁傳·桓公二年》:“取 郜 大鼎於 宋 ,戊申,納於太廟。 桓 內弒其君,外成人之亂,受賂而退,以事其祖,非禮也。”2.接受賄賂。《後漢書·皇甫嵩傳》:“吏有因事受賂者, 嵩 更以錢物賜之,吏懷慚,或至自殺。”
行賄買通。
贈送財物;賄賂。 《左傳·哀公十年》:“ 吳 將伐 齊 , 越 子率其眾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饋賂。”《資治通鑑·晉愍帝建興二年》:“ 浚 將佐爭詣軍門謝罪,饋賂交錯。”
美好的財物。
以賄賂巴結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