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臣子或屬國進貢給帝王的物品
猶賦稅。
一種紋路像緞子的棉織品。光滑,有亮光,多用做被面等。
古代外國或藩屬國的使臣來朝見君主,並敬獻禮物
封建時代藩屬對宗主國或臣民對君主奉獻禮品
土貢和賦稅。
明、清兩朝由府、州、縣學推薦到京師國子監學習的人
交納貢品
科舉時鄉試或會試的地方
獻物給朝廷。
猶進貢。 明 王瓊 《雙溪雜記》:“至 弘治 十一年, 阿黑麻 因不得通貢,自將 陝 巴 送回,復立 土魯番 ,通貢如舊。” 清 大汕 《海外紀事》卷三:“向化之心雖有,為小國從未請命通貢。”
古代稱藩屬或外國對於朝廷按時的貢納。《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魯 之於 晉 也,職貢不乏,玩好時至。”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磔迦國》:“ 摩揭陀國 婆羅阿迭多王 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 大族王 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供職貢。” 明 劉基 《次韻和石末公開讀有感》:“山海若時共職貢,郊原何處有戈兵。”《清史稿·禮志十》:“厥後至者彌眾,廼令各守疆圉,修職貢,設理藩院統之。”
周 代徵收貢物的九種類別。亦泛指進貢。
確定獻貢次序,亦指依次獻貢。《左傳·昭公十三年》:“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 楊伯峻 注:“班貢,定貢獻之次序。班,次也,序也。”《國語·周語中》:“其適來班貢,不俟馨香嘉味。”
貢獻忠心。
指金、玉、龜、貝等珍貴貢品。
佛教語。驕傲自大。
出自土地的貢物、賦稅。
獻媚。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一·胡忠安》:“十年之間,貢媚無虛日,上皆謙讓不允,至 英宗 登極,而其説盡行矣。”《東周列國志》第二十回:“﹝ 驪姬 ﹞在 獻公 前,小忠小信,貢媚取憐。” 吳魂 《中國尊君之謬想》:“俄而以他人之土地,雙手奉獻於碧眼紅鬚之人,以為貢媚列強之外交計亦聽之。”
清 制,每三年各省學政於府、州、縣在學生員中選拔文行俱優者,與督撫會考核定數名,貢入京師國子監,稱為優貢生。經朝考合格後可任職。與歲貢、恩貢、拔貢、副貢合稱“五貢”。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七:“ 嘉善 謝金圃 侍郎 墉 , 乾隆 十六年以優貢應南巡召試列第一,賜舉人,授內閣中書。”《清史稿·選舉志一》:“貢生凡六,曰:歲貢、恩貢、拔貢、優貢、副貢、例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