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護。
同“ 布濩 ”。 唐 白居易 《賀雲生不見日蝕表》:“和氣周流,密雲布護。”
憐惜保祐。
舊謂女子幼小依賴父母,出嫁依賴丈夫,老邁依賴兒子。
1.保護膝蓋的襯墊,有時同衣服連在一起 2.防止膝部受傷的護墊
掩飾。
1.隨從護送。《三國演義》第三回:“公必欲去,我等引甲士護從,以防不測。”2.護衛、隨從的人。 清 沉葆楨 《同治三年十月十三日奏》:“該逆過橋,護從尚數十人。”
1.袒護、庇護。 2.指辯護。 3.迴避,避忌。 4.匡護,救助保護。 5.迴環保護。 6.庇護;袒護。
猶護短。
庇護和隱諱。
救護。
掩護;庇護。
1.救助保護 2.特指援助傷病人員使得到適時的醫療
突厥 官名。其職位僅次於可汗,為一個大部族中的分部部長,相當於 唐 代的大都督。常以可汗的子弟或宗族中的強者為之。屬世襲職。
勸勉回護。
炕邊兩端用磚砌的護欄。
庇護並結交。
室內牆面或柱身外加的表面層。常用水泥砂漿、磨石子、瓷磚、木材或油漆等材料做成。藉以保護牆面、柱身免受污損,並起裝飾作用。一般高度為一、二米,有時可高至掛鏡線或頂棚底。
躲避或遮護。《三國志·魏志·荀攸傳》“由是異之” 裴松之 注引 晉 王沉 《魏書》:“ 攸 年七八歲, 衢 曾醉,誤傷 攸 耳,而 攸 出入游戱,常避護不欲令 衢 見。”
因獲救護而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