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給予訓示或下達命令。
皇帝發布的命令或公告。
舊指上司或尊長口頭的指示。
指上級或尊長親筆寫的指示。
同“訓喻”。
皇帝對臣子下的命令、指示。
1.反覆開導。
徵求意見,詢問謀謨。
曉諭並勸說。《周禮·秋官·象胥》:“掌蠻、夷、閩、貉、戎、狄之國,使掌傳王之言而諭説焉,以和親之。”《漢書·匈奴傳下》:“鹹 等至,多遺單于金珍,因諭説改其號,號 匈奴 曰‘恭奴’,單于曰‘善於’,賜印綬。”《資治通鑑·漢王莽天鳳二年》引此文,胡三省 注曰:“説,輸芮翻。”
見“硃批諭旨”。
說明情況安定民心的公文。
亦作“敦喻”。勸勉曉喻。《晉書·李胤傳》:“以 吳會 初平,大臣多有勳勞,宜有登進,乃上疏遜位。帝不聽,遣侍中宣旨,優詔敦諭,絶其章表。”南朝 宋 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魏 朝封 晉文王 為公,備禮九錫,文王 固讓不受,公卿將校當詣府敦喻。”唐 裴鉶《傳奇·樊夫人》:“逍遙 操益堅,竊索自縊。親黨敦諭其父母,請縱之。”明 吳承恩《元壽頌》:“承恩 蒙公殊遇垂二十年,謁選來都又出公之敦喻,值茲嘉慶,良有愜於中也。”
特指 太平天囯 時 光王、明王 所出的文告。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太平禮制》:“明王 妻呼稱 明王娘,其妻親總稱貴親。臣下奏稱表奏,諭稱調諭。”
亦作“誘喻”。誘導教喻。《三國志·魏志·梁習傳》:“習 到官,誘諭招納,皆禮召其豪右。”晉 道恆《釋駁論》:“乃大設方便,鼓動愚俗,一則誘喻,一則迫愶。”《大方便佛報恩經·惡友品》:“善言誘喻,軟語問訊。”宋 司馬光《送李汝臣同年謫官導江主簿》詩:“嚴明束吏手,誘諭提民耳。”
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給以指示。
告示。
見“招喻”。
設壇扶乩時乩盤上寫下的文字。
1.表明意思。指,通“旨”。《晉書·衛恆傳》:“草書之法,蓋又簡略。應時諭指,用於卒迫。”
上司的吩咐。《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八回:“藩臺奉了憲諭,如何敢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