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
神話人物。
關於犯罪和刑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1.舊時衙門中掌理刑事案件的分署 2.用刑的房間(多指非法的)
用刑折磨犯人
受到拷打、折磨
殘酷的刑罰
殘忍的刑罰,指肉刑
1.脫去刑具。2.免除刑罰。
依法減輕原判的刑罰
古時也指宮刑
依法對罪犯判處相當的刑罰
施加於罪犯或犯過者的肉體的懲罰,包括死刑、鞭笞和監禁
執行刑罰,特指執行死刑
法律名詞,即受刑之宣告後,依據特定情形,在一定時期內暫緩執行
1.主管刑事。2.法律名詞。“從刑”的對稱。審判機關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時獨立適用的刑罰。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
謂非法地私自對人施用刑罰。亦指私自對人施用的刑罰。
刑事法庭的簡稱
刑,指肉刑、死刑;罰,指以金錢贖罪。 後泛指依照法律對違法者實行的強制處分
根據法律進行的刑事詢問或刑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