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奴兒令·促養直赴雪夜溪堂之約原文注釋譯文,醜奴兒令·促養直赴雪夜溪堂之約賞析作者康與之簡介

醜奴兒令·促養直赴雪夜溪堂之約

[作者] 康與之   [朝代] 宋代

馮夷剪碎澄溪練,飛下同雲。著地無痕。柳絮梅花處處春。

山陰此夜明如晝,月滿前村。莫掩溪門。恐有扁舟乘興人。

《醜奴兒令·促養直赴雪夜溪堂之約》作者康與之簡介

康與之

康與之字伯可,號順庵,洛陽人,居滑州(今河南滑縣)。生平未詳。陶安世序其詞,引與之自言:“昔在洛下,受經傳於晁四丈以道,受書法於陳二丈叔易。”建炎初,高宗駐揚州,與之上《中興十策》,名振一時。秦檜當國,附檜求進,為檜門下十客之一,監尚書六部門,專應制為歌詞。紹興十七年(1147),擢軍器監,出為福建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檜死,除名編管欽州。二十八年,移雷州,再移新州牢城,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