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炯炯一癯仙,弭筆蓬萊最上顛。光大聲名揭如日,老臣議論可回天。星辰直上亨衢稱,負月平分去意堅。愧我衰顏歸未得,兩旬三作送行篇。
【原題】:李大著赴豫章別駕同舍餞別用二工部天上秋期近人間影清之句分韻賦詩得天字
崔與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號菊坡,謚清獻,原籍寧都白鹿營 (今江西省寧都縣黃石鎮營底村),幼年隨父移居廣東增城,故《宋史》載其廣州人,《中國人名大辭典》載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紹熙四年(1193)進士。授潯州司法參軍,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特授廣西提點刑獄。嘉定中,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端平元年(1234),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二年,除參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樞密使。嘉熙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著有《崔清獻公集》。
○ 水調歌頭·題劍閣
○ 送洪暘岩赴班
○ 李大著赴豫章別駕同舍餞別用二工部天上秋期
○ 送夔門丁帥赴召
○ 壽邕州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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