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麟解原文注釋譯文,獲麟解賞析作者韓愈簡介

獲麟解

[作者] 韓愈   [朝代] 唐代

麟之為靈,昭昭也。詠於《詩》,書於《春秋》,雜出於傳記百家之書,雖婦人小子皆知其為祥也。

然麟之為物,不畜於家,不恆有於天下。其為形也不類,非若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則雖有麟,不可知其為麟也。

角者吾知其為牛,鬣者吾知其為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為犬豕豺狼麋鹿。惟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則其謂之不祥也亦宜。雖然,麟之出,必有聖人在乎位。麟為聖人出也。聖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為麟者,以德不以形。”若麟之出不待聖人,則謂之不祥也亦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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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麟解》譯文

麟是象徵靈異、祥瑞的動物,是顯而易見的。在《經》中被歌頌過,在《春秋》中也有記載,傳記百家之書也夾雜著記述。即使婦女兒童也知道它是吉祥之物。

《獲麟解》註釋

①麟:麒麟(qí lín),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狀如鹿,牛尾,狼額,馬蹄,五彩腹。其性柔和,古人把它當作仁獸,作為吉祥的象徵。
②靈:靈異,神奇之物。《禮記》曰:“麟、鳳、龜、龍,謂之四靈。”
③昭昭:明白。
④《詩》:即《詩經》,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其中就有《周南·麟之趾》篇。
⑤《春秋》:本為周代史書的通稱,到孔子根據魯史材料修成一部《春秋》時,這才變為專名,就是六經之一的《春秋經》,為我國最早的一部編年體斷代史。《史記》所謂《春秋》,實指《左傳》。《春秋》上有關於獲麟的記載。其實在《荀子》、《大戴禮記》、《史記》、《漢書》等古籍中,都提及麟。
⑥祥:祥瑞。
⑦畜(xù):飼養。
⑧恆有:常出現。
⑨類:相似。
⑩麋(mí):也叫“駝鹿”或“犴(hān)”。
⑪然則:既然如此。
⑫鬣(liè):馬頸上的長毛。
⑬果:確實,果然。

《獲麟解》賞析

《獲麟解》中作者以麟設喻,說明了自己的為人及出仕的時機和意圖,感慨卓有才識之士不為封建統治者所用,寄託了懷才不遇的一腔怨憤。
據《春秋》和《左傳》所寫:魯哀公“十四年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鈕商獲麟,以為不祥,以賜虞人。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麟。即麒麟,古人以之作為象徵仁人和吉祥的動物。麒麟歷來被人們視作祥獸,而作者卻另闢蹊徑,認為其長相奇特,也可“謂之不詳”。他認為麒麟之所以被視作吉祥的象徵,是因為出現在聖人在位的時候;如果它出現時沒有聖人在位,那么就可以說它是不祥之物韓愈抓住“祥”與“不祥”、“知”與“不知”這兩對對立的字眼作眼目,在行文過程中通過這兩對詞語的轉換,抒發了自己的不平之鳴,表現了自我的自憐自重而又自怨自艾的意緒。細咀此文,方能在含蓄與委婉的筆調中看到悲憤。作者意在說明如果沒有聖人當道,即便出現了像麒麟一般罕見的傑出人才,恐怕也只能孤憤一世,自怨自艾。作者以麒麟自喻,說明了自己的品行和出仕的意圖,感慨卓有才學之士不為封建的統治者所重用。寄託了懷才不遇的怨憤。
作者由“祥”說入“不祥”,並以“不祥”立論,強調麒麟作為靈獸具有的象徵意義遠大於本身,做足文章,反覆辯論,乃有其寄託。作者抒發懷才不遇。不為聖主所知,才是文章的真意。文章短小,不滿二百字,而抑揚開合,變化轉折,似有長篇之勢。
文章雖短,曲折甚多.層層轉折,表意頗為含蓄委婉。幾反幾復之中。使論述的觀點更為明確、深入。文章越短越曲折變化。

《獲麟解》作者韓愈簡介

韓愈

韓愈(768~824),字退之,唐代文學家、哲學家、思想家,漢族,河南河陽(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人,祖籍河南省鄧州市,世稱韓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稱韓吏部,諡號“文”,又稱韓文公,唐宋八大家之一。792年及第後,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書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819年(元和十四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憲宗元和時曾積極參加討伐淮西叛藩吳元濟的戰爭,任裴度的行軍司馬;思想上,崇奉儒學,力排佛老,同時宣揚天命論,認為“天”能賞善罰惡,人只能順應和服從天命。他的這種有神論思想,適應了鞏固封建統治的需要;文學上,反對魏晉以來的駢文,主張學習先秦兩漢的散文語言,破駢為散,擴大文言文的表達功能,主張文以載道,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開闢了唐宋以來古文的發展道路。韓愈善於使用前人詞語,又注重當代口語的提煉,得以創造出許多新的語句,其中有不少已成為成語流傳至今,如“落井下石”、“動輒得咎”、“雜亂無章”等,是一個語言巨匠。韓愈在思想上是中國“道統”觀念的確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後人對韓愈評價頗高,明人推他為“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並稱“韓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作品都收在《昌黎先生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