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罷此文,讀者也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魯隱公作為一國之君,到棠地看看漁民怎樣捕魚,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這位臧大夫大驚小怪,還要苦口婆心、掰開揉碎地講那么多大道理?難道國君連這點自由也沒有嗎?馬克思主義認為:分析、考察和認識任何一種歷史現象,都必須把該歷史現象放回到產生它的歷史環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諫阻隱公到棠地觀魚,是因為隱公這一活動,不符合那個時代一個國君應該遵循並身體力行的行為規範。不符合,就會“亂政”;而屢屢“亂政”,就會導致國家的敗亡。況且,隱公遠離國都,到棠地觀魚,並非為了體察民情,更不是與民同樂,而僅僅是他本人的一種遊樂活動。也正因為如此,他才不敢對臧僖伯的諫言說一個“不”字,最後不得不以“吾將略地焉”為藉口,堅持到那裡尋樂去。這篇諫辭的最大特點,是緊緊圍繞著一個“禮”字展開勸諫,從觀點到為闡明觀點所舉述的諸多理由及作為論據的事物和行為,都沒有稍稍離開這個“禮”字。也就是說,沒有稍稍離開制約當時國君行為的規範和準則。另一個也很明顯的特點是,勸諫的緣起雖然是“公將如棠觀魚”,勸諫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隱公“如棠觀魚”,但諫辭中對此事卻不著一語。這不單單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這種表達法反映出進諫者進諫的著眼點,並不在於隱公“如棠觀魚”這一具體行為,而是當時的整個禮制。如果隱公聽了臧僖伯這番諫辭明白了“禮”對他的制約性,“如棠觀魚”這種“非禮”的事自然也就不會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