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詩一開頭就從這卑微低賤的尉職說起,“黃昏封印點刑徒”,“封印”、“點刑徒”,這就是縣尉每天黃昏時的例行公事。詩人不是含糊地一筆帶過,而是具體地、不厭其煩地一一點出,更顯示了這職責的無聊和不堪忍受。第二句“愧負荊山入座隅”,與首句成一鮮明對比,以荊山的巍峨高聳反襯自己的沉淪下僚李商隱赴弘農尉任時曾途經荊山,並寫了一首《荊山》詩,詩云:“壓河連華勢孱顏,鳥沒雲歸一望間。楊仆移關三百里,可能全是為荊山。”對荊山極力讚美,因此這裡才順手拈來反襯自己的處境。詩的後兩句是用典:“卻羨卞和雙刖足,一生無復沒階趨。”相傳春秋時楚人卞和在荊山(今湖北南漳縣南)得到一塊玉璞,曾獻之於楚厲王和武王,都被誤認為是石頭,而以欺君之罪先後把他的雙足砍掉。後來,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寶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荊山與作者所在的荊山同名,故有這樣的聯想。卞和因獻玉而兩次被刖足,這是無比悲慘的遭遇。可是李商隱卻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樣把雙足砍斷,這樣,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趨拜了,其慘烈又還迥出乎卞和之上。李商隱寫作曾被人譏為“獺祭魚”,因為他很喜歡用典。其實李商隱詩的許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這首詩,在用典上就有兩點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詩人是從眼前的荊山聯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荊山,又由這一荊山聯想到卞和獻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聯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這一典不可。二是花樣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據內容需要來用典,“典”只是輔,只是賓,是詩人此時那種強烈憤懣之情的映襯,一個“羨”字,真是驚心動魄,令人不忍卒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