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書:一作看書。相宜:一作自宜。 在這首詩里,李賀比較具體地描述了自己賦閒在家的生活和思想狀況。清人方扶南說:“此二(指《詠懷二首》)作不得舉進士歸昌谷後,嘆授奉禮郎之微官。前者言去奉禮,後者言在昌谷。”(《李長吉詩集批註》)這話與詩歌的內容是吻合的。全詩嘆“老”嗟貧,充滿憂傷絕望的情緒,顯然是遭遇不幸以後的作品。 “日夕著書罷,驚霜落素絲。”傍晚著書完畢,發現頭上白髮忽然象霜似的落下一絲,感到很震驚,不禁感慨萬千。“著書”大約就是寫詩。據前人記載,李賀每天都要騎著毛驢外出遊覽,遇有所得,便寫在紙上,投入身邊錦囊中。晚上在燈下取出,“研墨迭紙足成之,非大醉及弔喪日率如此。”(李商隱《李長吉小傳》)可見他是個非常勤奮的詩人。當然,他成天苦吟,主要是為了排遣沉淪不遇的苦悶。他未老先衰、兩鬢染霜的原因就在於此。 三、四句寫自己看到白髮以後的反應。儘管表面顯得很輕鬆,卻掩藏不了內心深沉的痛苦:“鏡中聊自笑,詎是南山期?”──端詳著鏡中早衰的容顏,不禁暗自發笑:象我這樣終日愁苦,年紀輕輕就生了白髮,那會有南山之壽哩!顯然,詩人這時已由“早衰”想到“早死”,流露出悲觀絕望的情緒。他的笑,不過是一種無可奈何的苦笑而已。 後四句寫鄉居時的貧苦生活:頭上不戴帽子,也不裹“幅巾”,任憑風吹日曬;身上穿著用苦蘗(bò)染的黃衣,與鄉野之人無異。“苦蘗”通稱“黃蘗”,詩人不用“黃”字,而用“苦”字,暗示通身皆苦,苦不堪言。它寫衣著,兼寫生活和心情,熔敘事、狀物、言情諸種表現手法於一爐,使客觀和主觀和諧地統一起來,做到示之以物,同時動之以情。 寫到極苦處,忽然宕開一筆,故意自寬自解:“不見清溪魚,飲水得相宜?”──那些生活在清溪里的魚兒,除了水,什麼可吃的東西也沒有,可它們還是怡然自得,盡情嬉戲。同魚兒相比,我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這裡形式上是轉折,意義上是發展、深化,詩人表現出的超然態度,有力地烘託了他的悲苦情懷。相反而實相成的哲理,用在詩歌創作上,產生一種異於尋常的表現力。 (朱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