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柳宗元
[朝代] 唐代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邠州,縱士卒無賴。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於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願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嘩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既食,曰:“吾疾作,願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臥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衛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飢死,無以償,即告太尉。太尉判狀辭甚巽,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人且飢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戒其族:“過岐,朱泚幸致貨幣,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
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邠斄間,過真定,北上馬嶺,歷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謹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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