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原文注釋譯文,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賞析作者韓愈簡介

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

[作者] 韓愈   [朝代] 唐代

伯樂一過冀北之野,而馬群遂空。夫冀北馬多天下。伯樂雖善知馬,安能空其郡邪?解之者曰:“吾所謂空,非無馬也,無良馬也。伯樂知馬,遇其良,輒取之,群無留良焉。苟無良,雖謂無馬,不為虛語矣。”

東都,固士大夫之冀北也。恃才能深藏而不市者,洛之北涯曰石生,其南涯曰溫生。大夫烏公,以鈇鉞鎮河陽之三月,以石生為才,以禮為羅,羅而致之幕下。未數月也,以溫生為才,於是以石生為媒,以禮為羅,又羅而致之幕下。東都雖信多才士,朝取一人焉,拔其尤;暮取一人焉,拔其尤。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司之執事,與吾輩二縣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可疑,奚所咨而處焉?士大夫之去位而巷處者,誰與嬉遊?小子後生,於何考德而問業焉?縉紳之東西行過是都者,無所禮於其廬。若是而稱曰:“大夫烏公一鎮河陽,而東都處士之廬無人焉。”豈不可也?

夫南面而聽天下,其所託重而恃力者,惟相與將耳。相為天子得人於朝廷,將為天子得文武士於幕下,求內外無治,不可得也。愈縻於茲,不能自引去,資二生以待老。今皆為有力者奪之,其何能無介然於懷邪?生既至,拜公于軍門,其為吾以前所稱,為天下賀;以後所稱,為吾致私怨於盡取也。留守相公首為四韻詩歌其事,愈因推其意而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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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譯文

伯樂一走過冀北的郊野,馬群就空了。那冀北的馬在天下是最多的,伯樂雖然善於相馬,又怎么能夠使馬群為之一空呢?解釋的人說:“我所說的空,不是沒有馬,是沒有好馬。伯樂識馬,遇到好馬就把它挑了去,馬群中沒有留下好馬了.假如沒有好馬了。即使說沒有馬,也不是虛誇的話。”

《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註釋

⑴伯樂:傳說是春秋中期秦穆公時人,以善相馬著稱。冀:冀州的北部,今河北、山西一帶地方,相傳冀州出產良馬。
⑵東都:指洛陽。唐代首都長安,以洛陽為東都。
⑶洛:洛河。
⑷石生:名洪,字潔川,洛陽人。
⑸溫生:即溫造,字簡輿,曾隱居王屋山及洛陽,後官至禮部尚書。
⑹烏公:烏重胤,元和五年(810年)任河陽軍節度使、御史大夫。參閱前選《送石處士序》。
⑺鈇鉞:同“斧鉞”,本是古代的兩種兵器,後成為刑罰、殺戮之權的標誌。此處指節度使的身份。
⑻羅:羅網,此處用來比喻招聘賢士的手段。
⑼幕下:即幕府中。軍隊出征,施用帳幕,為此古代將帥的官署叫“幕府”。
⑽媒:中介。
⑾尤:特異的、突出的。
⑿河南尹:河南府的長官。
⒀百司之執事:婉指百官。司:官署。
⒁二縣:指東都城下的洛陽縣,河南縣,當時韓愈任河南縣令,所以稱“吾輩二縣之大夫”。
⒂縉紳:也作“捂紳”。古代官員插笏於紳帶間,此處指官員。
⒃禮:此處指謁見,拜訪。
⒄南面:此處指皇帝。古代以坐北朝南為尊位,故皇帝見群臣時面向南而坐。 
⒅縻:系住,這裡指束縛,羈留。
⒆引去:引退,辭去。
⒇介然:耿耿於心。
(21)後所稱:指石生,溫生被選走,使河南人才空虛。
(22)留守相公:當指東都留守鄭餘慶。相公,指宰相。
(23)四韻:舊體一般為隔句押韻,四韻為八句。

《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賞析

儘管此文與《送石處士序》為姐妹篇,事件與人物均相關涉,然而在寫法上卻有所變化,所以有相得益彰之美。例如前文體勢自然,而本文則頗有造奇的文勢。文章開頭的一段譬喻,說“伯樂一過冀北之野,而馬群遂空”,用來比喻“大夫烏公一鎮河陽,而東都處士之廬無人焉”。但卻不緊接著說出來,而是先論述“馬群遂空”的原因來比喻烏公搜羅東都賢士的情況。作者在文中既設奇喻,又在正文中反覆議論以求其合,顯得煞有介事,將本是韓愈個人的一個想法寫成似顛撲不破的真理。為此,論其章法,該文比《送石處士序》那篇文章要顯得曲折離奇。此外,該篇的立意要比前一篇單純一些,無非是變著法兒讚揚溫、石二人。以伯樂喻烏公,是為了讚揚溫、石;極說溫、石一去,東都政府和士群無所依恃,也是為了讚揚溫、石。看來似乎說得過分了,但作者更深一層的意思,是在強調人才的可貴,提醒朝廷要高度重視人才。
該文與《馬說》同是宣揚重用人才的文章。然而寫法自有不同。作者在本文中匠心獨運,用“伯樂一過冀北之野,而馬群遂空”比喻“大烏公一鎮河陽,而東都處士之廬無人”,讚頌烏重胤慧眼識賢、善於薦拔人才;又用“私怨於盡取”反襯烏公“為天子得文武士於幕下”的難得可貴,石處士和溫處士隱居在洛陽一帶,韓愈與他們的關係密切,都是好朋友。石處士因大義而徵召,溫處士也因大義應聘出仕。這篇文章就是在送溫處士時寫的。文章讚揚了溫處士出眾的才能和烏大夫善於識人、用人的德才,作者惜別了兩個老朋友,心裡難過。但更希望人盡其才,他們都能得到任用,表達了為朝廷得到人才而欣慰以及自己失友的惋惜心情。
文章用比喻與反襯,從“空”字引出“怨”字,而這“怨”比正面的“頌”烏公識才更具有力量。所以,本文筆法巧妙,渲染得當。

《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作者韓愈簡介

韓愈

韓愈(768~824),字退之,唐代文學家、哲學家、思想家,漢族,河南河陽(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人,祖籍河南省鄧州市,世稱韓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稱韓吏部,諡號“文”,又稱韓文公,唐宋八大家之一。792年及第後,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書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819年(元和十四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憲宗元和時曾積極參加討伐淮西叛藩吳元濟的戰爭,任裴度的行軍司馬;思想上,崇奉儒學,力排佛老,同時宣揚天命論,認為“天”能賞善罰惡,人只能順應和服從天命。他的這種有神論思想,適應了鞏固封建統治的需要;文學上,反對魏晉以來的駢文,主張學習先秦兩漢的散文語言,破駢為散,擴大文言文的表達功能,主張文以載道,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開闢了唐宋以來古文的發展道路。韓愈善於使用前人詞語,又注重當代口語的提煉,得以創造出許多新的語句,其中有不少已成為成語流傳至今,如“落井下石”、“動輒得咎”、“雜亂無章”等,是一個語言巨匠。韓愈在思想上是中國“道統”觀念的確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後人對韓愈評價頗高,明人推他為“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並稱“韓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作品都收在《昌黎先生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