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辯原文注釋譯文,諱辯賞析作者韓愈簡介

諱辯

[作者] 韓愈   [朝代] 唐代

愈與李賀書,勸賀舉進士。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聽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辭。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釋之者曰:“謂若言‘征’不稱‘在’,言‘在’不稱‘征’是也。”律曰:“不諱嫌名。”釋之者曰:“謂若‘禹’與‘雨’、‘丘’與‘蓲’之類是也。”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為犯二名律乎?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夫諱始於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歟?周公作詩不諱,孔子不偏諱二名,《春秋》不譏不諱嫌名,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曾參之父名晳,曾子不諱昔。周之時有騏期,漢之時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后名雉為野雞,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不聞諱滸、勢、秉、機也。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於經,質之於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而諱親之名,則務勝於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於宦者宮妾,則是宦者宮妾之孝於其親,賢於周公孔子曾參者邪?

《諱辯》譯文

我給李賀寫了一封信,勉勵他去考進士。李賀應進士試很引人注目,同李賀爭名的人出來詆毀他,說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還是以不參加進士考試為好,勉勵他去考的人是不對的。聽到這種議論的人不加分辨,紛紛附和,眾口一聲。皇甫湜對我說:“如果不辯明這件事,您和李賀都會因此獲罪。”我回答說:“是的。”
  《律》文說:“凡雙名不專諱一個字。”鄭玄說:“孔子的母親名‘征在’孔子在說‘征’的時候不說‘在’,說‘在’的時候不說‘征’。”《律》文又說:“不諱聲音相近的字。”鄭玄說:“譬如‘禹’之與‘雨’,‘丘’之與‘蓲’之類就是。”現在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去考進士,是違背了二名律呢,還是違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晉肅,兒子不可以考進士,那么倘若父親名仁,兒子就不能做人了嗎?試問避諱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制訂禮法制度來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么?而周公作不避諱,孔子不避母親雙名中的單獨一字,《春秋》中對人名相近不避諱的事例,也沒有加以譏刺。周康王釗的孫子,諡號是昭王。曾參的父親名晳,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時有一個人叫騏期,漢朝時有一個人叫杜度,象這樣的名字讓他們的兒子如何避諱呢?難道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連他們的姓也避了嗎?還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漢代諱武帝名徹,遇到“徹”字就改為“通”字,但沒有聽說又諱車轍的轍字為別的什么字;諱呂后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稱“野雞”,但沒有聽說又諱治天下的治字為別的什么字。現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達詔旨,也沒聽說要避滸、勢、秉、機這些字,只有宦官和宮女,才不敢說諭和機這些字,以為這樣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論行動,究竟應該依照什么法度呢?總之,無論是考據經典、質正律文還是查核國家典章,李賀的參加進士考試,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參那樣,可以免遭非議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達到頂點了。而現在的讀書人,不努力學周公、孔子的行事,卻要在諱親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塗了。周公、孔子、曾參,畢竟是無法超過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參,而去向宦官、宮女看齊,那么豈非宦官、宮女對親人的孝順,比周公、孔子、曾參還要好得多了嗎?

《諱辯》註釋

(1)李賀(790—816):字長吉,唐代著名詩人,因避父諱,不能應試出身,只做過奉禮郎之類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進士:唐代科舉制度分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定期分科舉行的考試,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臨時特設的考試。
(3)和(hè)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湜:字持正,元和年間(806—820)進士。曾從韓愈學。
(5)律:此處當指唐代某項法律條文。唐代法典總稱《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條,其中未見“二名不偏諱”及下引“不諱嫌名”等條文。“二名不偏諱”最早見於《禮記》的《典禮上》及《檀弓下》,意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時不避諱。偏:一半。一說偏即徧(遍),全部、普遍的意思。根據《禮記》的釋文,似乎不能作這樣的解釋。
(6)“謂若”二句:孔子的母親名“征在”,孔子在說“征”時不連用“在”,在說“在”時不連用“征”。意即只要不連用,就用不著避諱。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諱”的條文,則二句為律文的釋文。這條釋文襲用《禮記·檀弓下》正文及《禮記·曲禮上》鄭玄的注。
(7)嫌名:指與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則有稱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謂若禹”二句:亦襲用《禮記·曲禮上》鄭玄注。禹、雨,丘、蓲,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為孔子名。
(9)為:是。
(10)法制:禮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政治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幫助武王滅殷(商),又輔佐周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歷代統治者尊崇為“聖人”。
(12)詩:《詩經》。《詩經·周頌》中的《噫嘻》與《雝》等篇,相傳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後”、“駿發爾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發,所以說“周公作詩不諱”。
(13)孔子不偏諱二名:孔子不避單獨用的“徵”或“在”字。如:《論語·八佾》中孔子曾說“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論語·衛靈公》中又說“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時魯國的編年史書,相傳經孔子刪訂,為儒家經典之一。譏:譏刺,非難。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釗,其孫繼位,謚昭。《春秋》對此未提出異議。
(16)曾參(shēn):春秋時人,字子輿,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稱。不諱昔:《論語·泰伯》記曾子說:“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17)騏期:春秋時楚國人。
(18)杜度:東漢時人,字伯度,齊國丞相。
(19)“漢諱”句:漢武帝名劉徹,當時為避諱,將徹侯改為通侯,蒯(kuǎi)徹改為蒯通。
(20)呂后:名雉(zhì),當時為避諱,改雉為“野雞”。
(21)章:章奏,臣下給皇帝的報告。詔:詔書,皇帝頒發的文書命令。
(22)滸(hǔ)勢秉機:四字與唐高祖李淵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昞、玄宗李隆基名同音。
(23)諭:與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會地位的鄉紳、讀書人等。
(25)質:對照。
(26)稽:檢核。國家之典:指上文所舉漢代諱武帝、呂后名,唐朝章奏、詔令不避“滸勢秉機”等例。
(27)止:意為到達頂點。
(28)務行:致力於實行。
(29)比:類似。

《諱辯》賞析

封建時代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諡號等,不能直接寫出或說出,必須用其他字來代替,如漢高祖名邦,改“邦”為“國”;唐太宗名世民,改“世”為“代”,改“民”為“人”,尚書六部中的“民部”,則改為“戶部”,等等。刻印古書時,也要把當世應諱的字改掉或缺筆。這叫做避諱。避諱的要求很嚴格,違犯者會招致非議,甚或得罪。唐代著名人,才氣橫溢,少年成名,但因為他的父親名晉肅,在他準備參加進士科考試時就遭到了非議(晉、進同音),終於不能如當時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
曾鼓勵李賀應進士試,也被人指責。面對這種陳腐的時尚,韓愈十分憤慨,《諱辯》就是為這件事而寫的。韓愈不敢反對避諱,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經典和法律依據,找出矛盾,從而反對將避諱搞得過濫。文章層層設問,一波三折,語言辛辣,說理痛快。全文沒有一句從正面說出作者的主張,讀者卻可從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結論。

《諱辯》作者韓愈簡介

韓愈

韓愈(768~824),字退之,唐代文學家、哲學家、思想家,漢族,河南河陽(今河南省焦作孟州市)人,祖籍河南省鄧州市,世稱韓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稱韓吏部,諡號“文”,又稱韓文公,唐宋八大家之一。792年及第後,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書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819年(元和十四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憲宗元和時曾積極參加討伐淮西叛藩吳元濟的戰爭,任裴度的行軍司馬;思想上,崇奉儒學,力排佛老,同時宣揚天命論,認為“天”能賞善罰惡,人只能順應和服從天命。他的這種有神論思想,適應了鞏固封建統治的需要;文學上,反對魏晉以來的駢文,主張學習先秦兩漢的散文語言,破駢為散,擴大文言文的表達功能,主張文以載道,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開闢了唐宋以來古文的發展道路。韓愈善於使用前人詞語,又注重當代口語的提煉,得以創造出許多新的語句,其中有不少已成為成語流傳至今,如“落井下石”、“動輒得咎”、“雜亂無章”等,是一個語言巨匠。韓愈在思想上是中國“道統”觀念的確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後人對韓愈評價頗高,明人推他為“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並稱“韓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作品都收在《昌黎先生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