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幸三會寺應制原文注釋譯文,奉和幸三會寺應制賞析作者李嶠簡介

奉和幸三會寺應制

[作者] 李嶠   [朝代] 唐代

故台蒼頡里,新邑紫泉居。

歲在開金寺,時來降玉輿。

龍形雖近剎,鳥跡尚留書。

竹是蒸青外,池仍點墨餘。

天文光聖草,寶思合真如。

謬奉千齡日,欣陪十地初。

《奉和幸三會寺應制》作者李嶠簡介

李嶠

李嶠,男,生卒:(644~713) ,唐代詩人。字巨山。趙州贊皇(今屬河北)人。少有才名。20歲時,擢進士第。舉制策甲科。累官監察御史。新唐書《李嶠傳》解析:李嶠,字巨山,趙州贊皇人。早孤,事母孝。為兒時,夢人遺雙筆 ,自是有文辭,十五通《五經》,薛元超稱之。二十擢進士第,始調安定尉。舉制策甲科,遷長安。時畿尉名文章者,駱賓王、劉光業,嶠最少,與等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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