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獎品或獎金
謂賜授官位。
訂定,頒布
1.頭大貌。 2.《詩·小雅·魚藻》:“魚在在藻,有頒其首。”鄭玄箋:“魚之依水草,猶人之依明王也。”後因以“頒首”稱頌長官清明。
發布律條。
軍隊出征歸來。《明史·范濟傳》:“ 洪武 初年嘗赫然命將,欲清沙漠。既以餽運不斷,鏇即頒師。”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七:“且屢奉皇太后‘息武寧邊’之諭,遂命 傅恆 頒師還朝。”
謂逐個賜予。
鬚髮半白。頒,通“ 斑 ”。《孟子·梁惠王上》:“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 朱熹 集注:“頒與斑同,老人頭半白黑者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八回:“只見隔壁房裡坐了一個五十多歲的頒白婦人。”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三章三:“﹝ 徐特立 ﹞一頭頒白的長髮那么紛披。”
頒布常典。
審定頒布。
帝王所賞賜的衣服。
授予,尤指在公開典禮中授予(如學位或貴族的稱號)
相雜貌。頒,通“ 斑 ”。
頒發並交付。
公布[法令、條例等]。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將其研擬的法令規章、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頒布告示。
分賜。匪,通“ 分 ”。
謂頒給卿大夫所用的乘馬。
1.見“ 頒歷 ”。2.亦作“ 頒歷 ”。頒布下年新曆。 宋 陸游 《謝賜曆日表》:“適當頒歷之辰,治象一新,歡聲四溢。” 宋 陸游 《齋中雜興》詩之七:“去國己酉冬,忽見十頒歷。” 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賣憲書》:“十月頒歷以後,大小書肆出售憲書,衢巷之間亦有負箱唱賣者。”
賜授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