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聞   [yù wén]
[與聞]基本解釋
參與並知道[內情]
[與聞]詳細解釋
謂參與其事並且得知內情。
《左傳·隱公十一年》:“ 齊侯 以 許 讓公。公曰:‘君謂 許 不共,故從君討之。 許 既伏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漢書·武帝紀》:“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序》:“幸蒙人主之知,備位朝廷,與聞國論者,蓋八年於茲矣。” 魯迅 《華蓋集·我觀北大》:“據一位教授的名論,則‘教一兩點鐘的講師’是不配與聞校事的,而我正是教一點鐘的講師。”
[與聞]百科解釋
與聞yùwén與:等待;聞:聽見,看見‘;與聞:在世間某處等待、遇見,久違的人/物。是一種等待所產生的特殊情感。與聞也指[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參與並知道[內情]。 更多→ 與聞
[與聞]英文翻譯
have a participant's knowledge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