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信、檔案或文稿上籤署姓名
1.凡官員出缺或離任,由其它官員暫時代理職務 2.成祖即位,命署理禮部事。--《明史.宋禮傳》
代理或兼攝。《新唐書·楊綰傳》:“如其故闕,使司無署攝,聽上佐代領。”《醒世恆言·薛錄事魚服證仙》:“﹝ 薛偉 ﹞不覺在任又經三年,大尹陞遷去了。上司知其廉能,即委他署攝縣印。”
處理公事或代理職事。《南史·沉慶之傳》:“ 慶之 粗有口辯,手不知書,每將署事,輒恨眼不識字。” 宋 范仲淹 《邠州建學記》:“明年春,予得請,為 豳城 守。署事之三日,謁夫子廟。”《紅樓夢》第一一○回:“從前奶奶在東府里還是署事,要打要駡,怎么那樣鋒利?誰敢不依?”《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回:“這是補實的價錢;若是署事,還可以便宜些。”
本官出缺,由他官暫代其職。《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四回:“藩臺早就有心給 繼之 一個署缺。” 李劼人 《大波》第一部第一章:“﹝ 葛寰中 ﹞花了一筆不小的鑽營費,鑽得一封 振貝子 的八行,盤算回 川 之後,就不署缺,也可得到一樁闊差事。”
泛指官署。
題字於碑額。
暫攝原任。
署名於章奏。
在文書上籤名。因簽名是為了防止作偽,字亦常為行草書,故亦名押字或畫押。 唐 劉禹錫 《送王司馬之陝州》詩:“案牘來時唯署字,風煙入興便成章。”《元史·拜住傳》:“ 拜住 為太常禮儀院使,年方二十,吏就第請署字。” 清 顧炎武 《日知錄·押字》:“《集古録》有 五代 時帝王將相等署字一卷。所謂署字者,皆草書其名,今俗謂之畫押。”
在文書上題署官銜。
開列姓名,張榜示人。
謂任用官吏。
部署設定。常指選用官吏。 漢 應劭 《風俗通·過譽·司空潁川韓稜》:“ 稜 陰扶輔其政,出入二年,署置教令無愆失。”《漢書·佞幸傳·淳于長》:“ 莽 侍 曲陽侯 疾,因言:‘ 長 見將軍久病,意喜,自以當代輔政,至對衣冠議語署置。’” 顏師古 注:“自謂當輔政,故豫言某人為某官,某人為某事。”《新唐書·選舉志下》:“按前代選用,皆州、府察舉,至於 齊 隋 ,署置多由請託。”
記錄。《舊唐書·食貨志下》:“市牙各給印紙,人有買賣,隨自署記,翌日合算之。”
代理官職。舊時官印最重要,同於官位,故名。
謂授職拜官。
署印。因官印皆刻篆文,故名。
謂上書議事。因上書須署名,故稱。
在文書上籤名,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