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鞭子抽打
用鞭和竹板子打。
拷打而使受辱。
拷打;笞擊。
見“ 笞搒 ”。
打罵。
鞭笞拷打。
拷打責罰。
謂拷打致死。
拷打。
教訓鞭笞。
拷打殺戮。
鞭笞示罰。
用刑決獄。
亦作“ 笞榜 ”。拷打。 宋 沉遘 《五言和楊樂道省中述懷》:“朱墨事勾校,笞榜窮奸諼。” 宋 陸游 《農家嘆》詩:“一身入縣庭,日夜窮笞搒。” 明 吳寬 《病項》詩:“千鈞重負未容釋,更覺肩背遭笞搒。” 清 唐孫華 《送同年鄭禹梅出守高州兼柬王西亭明府》詩:“側聞此郡繁,頗亦費笞搒。”
搏擊。 《新唐書·李嗣業傳》:“﹝ 李嗣業 ﹞常為先鋒,以巨棓笞鬭,賊值,類崩潰。”
古代的一種刑罰。用荊條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
笞刑與髡刑。亦泛指刑罰。
應受笞刑的罪行。《漢書·刑法志》:“當斬右止,乃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命復有笞罪者,皆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