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租賃關係的契約
租借
租賃房屋、物品的金額
1.把自己租來的東西短期租給別人 2.本公寓暑期轉租
收取一定的租金,供別人定時使用某物
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向盟國提供戰爭物資(如飛機、坦克、卡車等)以及其他補給(包括食品和勞務)的方法
指招人租賃房屋
支付租金而使用
佃農租地後按期所繳地租
舊時田賦和各種稅款的總稱
1.租用房屋的人 2.租用物品的人
出租的價格
佃戶向土地出租者繳納的稅
1.定期交納固定租金以租用土地、房屋等 2.為專門用途而租用整個(如車、船、飛機等) 3.承租土地房屋等再零星轉租給別人
批准出租(多指土地):這塊土地已經批租了。
[concession;foreign settlement] 強國根據不平等條約在弱國的都市或境內租借的地區
房屋的租金
猶租奉。
見“ 租金 ”。
謂罵罵咧咧地催交租稅。 唐 李賀 《章和二年中》詩:“ 關中 父老百領襦, 關東 吏人乏詬租。” 清 陳維崧 《地震行》:“誅求 江 左尚官府,詬租胥隷打門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