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任   [liú rèn]
[留任]基本解釋
繼續任職;尤指任期屆滿後繼續擔任原職
[留任]詳細解釋
職官和官署名。猶留台,留府。
《宋書·劉穆之傳》:“十一年, 高祖 西伐 司馬休之 ,中軍將軍 道憐 知留任,而事無大小,一決 穆之 …… 穆之 既卒,京邑任虛,乃馳還 彭城 ,以司馬 徐羨之 代管留任。”按,《南史·劉穆之傳》作“ 徐羨之 代管留臺”,《資治通鑑·晉安帝義熙十一年》作“ 劉道憐 監留府事。”參見“ 留臺 ”、“ 留府 ”。
指任滿或已他調的官員因需要仍復任原職。
[留任]百科解釋
留任是指職官和官署名。猶留台,留府。出處《宋書·劉穆之傳》。 更多→ 留任
[留任]英文翻譯
St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