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職留任   [gé zhí liú rèn]
[革職留任]基本解釋
清 時對官吏懲處辦法之一。謂免去官職但仍留任所辦事。
[革職留任]詳細解釋
清 時對官吏懲處辦法之一。謂免去官職但仍留任所辦事。
清 袁枚 《隨園隨筆·革職留任》:“今大臣革去頂戴,仍令在官辦事。《晉書·陶侃傳》, 侃 刺 荊州 ,討 杜曾 ,戰敗免官, 王敦 表以 侃 白衣領職,再討 杜弢 ,成功復還原官。是即今之革職留任矣!” 清 夏燮 《中西紀事·閩浙再犯》:“ 劉耀椿 系專防 廈門 大員,因失守之後奔赴大營,隨同大兵入 廈 收復,制使以其功過相抵,奏請革職留任。”
[革職留任]英文翻譯
deprive an official of his title but leave him in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