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 偢采 ”。
亦作“ 揪採 ”。理睬。
亦作“ 瞅采 ”。看顧;理睬。《新編五代史平話·漢史上》:“那兩個舅舅 李洪信 、 李洪義 全不瞅采著 知遠 。” 元 無名氏 《爭報恩》第二折:“我這裡聲寃叫屈誰瞅睬?原來你小處官司利害,衙門從古向南開。”《隋唐演義》第八回:“一夜不曾睡得,五更天起來,空肚裡出門,馬市里沒人瞅睬,走著路都是打盹睡著的。” 郭沫若 《橄欖·行路難》:“孩子們,也都失望了,看見他全不瞅睬,大的兩個各自去嬉戲起來,小的一個更加傷心地在轎車上哭著。”
對別人言行給以注意並表示態度
見“ 不採 ”。
理睬。
猶理睬。
理睬;過問。
承認、理睬。
指不理睬。
不看也不答理。形容待人態度冷淡。
漠然而視;傲慢地或目空一切地忽視
指對人或事物不聞不問,漠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