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最;名:有名聲的。最正確的道理,最精闢的言論。
科:舊指法律條文;律:規章,法則。原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現比喻必須遵守、不能變更的信條。
容:允許;辭:推託。道義上不允許推辭。
不允許有什么懷疑。表示論證嚴密,無可懷疑。
經:規範,原則;義:正理。天地間歷久不變的常道。指絕對正確,不能改變的道理。也指理所當然的事。
順:依順;理:條理;章:章法。指寫文章或做事情順著條理就能做好。也比喻某種情況自然產生某種結果。
應當,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