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當然,理應如此。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第36卷:“此原是君家之物,今日來取,理之當然。”
成語,意為“理所當然,理應如此”。詞中“當然”的意思:1.應當這樣。 2.表示肯定,強調合於事理或情理,沒有疑問。 更多→ 理之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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