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寺   [fǎ sì]
[法寺]基本解釋
大理寺的別稱。泛指掌管刑獄的官署。 唐 陸贄 《奏請不簿錄竇參莊宅狀》:“須先鞠犯狀,審得實情,憲司察寃,法寺論罪,會府覆奏,掖垣參詳,如是悉無異詞,然後謂之獄成。” 宋 龔鼎臣 《東原錄》:“法官壞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為上位所薦舉,無田改官。”《宋史·職官志十二》:“朕每覽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
[法寺]詳細解釋
大理寺的別稱。泛指掌管刑獄的官署。
唐 陸贄 《奏請不簿錄竇參莊宅狀》:“須先鞠犯狀,審得實情,憲司察寃,法寺論罪,會府覆奏,掖垣參詳,如是悉無異詞,然後謂之獄成。” 宋 龔鼎臣 《東原錄》:“法官壞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為上位所薦舉,無田改官。”《宋史·職官志十二》:“朕每覽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
[法寺]英文翻譯
Law Tem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