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樁
宋 代的一種財政制度。凡歲終用度之餘,皆封存不用,以備急需,故稱。 宋太祖 建隆 三年始行於中央,後各地皆有封樁,乃至按月而樁,稱月樁錢,與初意大異。《宋史紀事本末·太祖建隆以來諸政》:“三年八月,置封樁庫。帝平 荊 、 湖 、 西蜀 ,收其金帛,別為內庫儲之,號封樁。凡歲終用度之餘皆入之,以為軍旅飢饉之備。” 宋 葉適 《財總論二》:“於 熙寧 、 元豐 以後,隨處之封樁,役錢之寬剩,青苗之倍息,比 治平 以前數倍。”《續資治通鑑·宋高宗紹興三年》:“以軍用不足,創取 江 、 浙 、 湖南 諸路大軍月樁錢,以上供、經制、系省封樁等窠名充其數。”參見“ 封樁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