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奏一種瓦質樂器。 2.《藝文類聚》卷三六引晉孫楚《莊周贊》:“莊周曠盪,高才英雋,本道根貞,歸於大順。妻之不哭,亦何所懽,慢弔鼓缶,放此誕言,殆矯其情,近失自然。”後即借“鼓缶”以指喪妻。
戰國 時 莊周 之妻死, 惠子 吊之, 莊周 方箕踞鼓盆而歌。
陶製容器,大腹小口。《三國志·吳志·孫靜傳》:“頃連雨水濁,兵飲之多腹痛,令促具甖缶數百口澄水。”
亦作“ 擊缻 ”。敲擊瓦缶。古人或以缶為樂器,用以打拍子。缶,瓦盆。《詩·陳風·宛丘》:“坎其擊缶, 宛丘 之道。”《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於是, 秦王 不懌,為一擊缻。 相如 顧召 趙 御史書曰:‘某年月日, 秦王 為 趙王 擊缻。’” 明 陳汝元 《金蓮記·偕計》:“堪嗟擊缶千秋壯,莫道揮毫兩鬢星。” 清 孫枝蔚 《贈江舟次詩》:“書空恥咄咄,擊缶歌嗚嗚。不為今離別,焉知昨歡娛?”
戰國 時,在 秦 趙 澠池 之會上, 趙王 為 秦王 鼓瑟, 秦王 卻不肯為 趙王 擊缶。
一種瓦器。圓腹小口有蓋,用以汲水或盛流質,也可用作打擊樂器。
擊缶。
1.亦作“罌缻”。大腹小口的瓶。 2.甖缶:陶製容器,大腹小口。
簡樸的小罈子。
1.小口大腹的瓦器。 2.古代陶土製的打擊樂器。
酒罈。
指 戰國 趙 藺相如 逼 秦王 擊缶事。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敲擊瓦制樂器,作為歌唱時的節奏。
指對缶和鍾兩種盛器的容量大小分不清楚。比喻是非不明。
比喻藝術性較高和較低的文藝作品。
二:疑,不明確;缶、鍾:指古代量器。弄不清缶與鐘的容量。比喻弄不清普通的是非道理。
見“ 木罌缻 ”。
比喻折服強敵,為國雪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