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   [jū yì]
[拘役]基本解釋
一種剝奪犯人自由的刑罰,時間很短
[拘役]詳細解釋
猶束縛。
法律名詞。主刑的一種。即將輕罪犯人短時期監禁在一定場所,剝奪其自由的一種刑罰。在我國,拘役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可以到一年。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拘役]百科解釋
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為較輕,但這種行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更多→ 拘役
[拘役]英文翻譯
criminal de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