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究懲辦
謂評議其罪給予懲處。
告誡。 清 唐甄 《潛書·得師》:“ 成王 嗣位於沖年, 周公 無日不以君臣父子長幼之道訓於王,其戒懲之言,具於《詩》、《書》。”
見“ 懲艾 ”。
嚴格或從嚴懲處
恐懼。
表示懲戒。
1.憎惡懲戒。 2.懲治作惡的人。
為阻止惡行而責罰之。《新唐書·柳渾傳》:“左丞 田季羔 從子 伯彊 請賣私第募兵助討 吐蕃 , 渾 曰:‘……討賊自有國計,豈容不肖子毀門構,徼一時倖,損風教哉!請薄責以示懲沮!’”《續資治通鑑·宋哲宗紹聖四年》:“至於告老之人,雖已謝事,亦宜少示懲沮。”
1.亦作“懲儆”。儆戒,鑑戒。 2.懲罰之以示警戒。
抗擊,抵禦。
獎勵和懲罰。如:獎懲條例。
獎懲。《左傳·成公十四年》:“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後言勸懲本此。 宋 曾鞏 《宜黃縣縣學記》:“師友以解其惑,勸懲以勉其進。”《清史稿·食貨志一》:“初定勸懲之例,限年之法甚嚴。”
見“ 懲惡勸善 ”。
懲罰治罪
依法懲罰。
1.嚴厲地懲戒。 2.指嚴加懲辦。 3.深切地警戒。
責罰懲處。
討伐;抗擊
克制忿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