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必須按照正統倫理觀念和禮儀關係來端正綱紀名分。
《論語·子路》:“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
指必須按照正統倫理觀念和禮儀關係來端正綱紀名分。 更多→ 必也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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