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屑:不值得,不願意;顧:看。 認為不值得一看。形容極端輕視。
1.認為不值得分辯 2.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魯迅《孔乙己》
鄙:粗俗卑鄙。不屑:認為不值得(做或看)。粗俗卑鄙到不值得一顧的程度。指既醜陋又下賤,叫人看不上眼。
指煩碎細小。
不屑:不值得,表示輕視態度;毀譽:毀謗和讚譽。指不值得理睬別人的毀謗或讚譽。
比喻可利用的廢物。
指輕視;看不起。
屑:碎末。製造竹木器物剩下的廢料。比喻細微的事物。也比喻可利用的廢物。
認為不值得教訓。
泛指精美的紙張。
談話時美好的言辭像玉的碎末紛紛灑落一樣。形容言談美妙,滔滔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