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細微的,不值得一提的。貶義
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四十四回:“我同你老實說:彼此顧交情,留下臉,小小不言的事情,我也不追究了。”
指細微的,不值得一提的。 更多→ 小小不言
Too trivial to talk 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