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   [wěi rèn]
[委任]基本解釋
任命某人擔任職務
[委任]詳細解釋
信任,信用。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委任而責成功,故 李牧 乃得盡其智慧型。”《北齊書·任延敬傳》:“ 榮 署為王,甚見委任。” 唐 劉肅 《大唐新語·友悌》:“﹝ 高宗 ﹞敕諸長史曰:‘朕四體不好,百司奏事可共 元常 平章以聞。’其委任如此。”《官場現形記》第四六回:“臣到 山東 後,定當嚴密稽查,決不敢有負委任。”
現作派人擔任職務。
巴金 《家》二二:“城內治安暫時由新委任的城防司令負責維持。”
付託;交託。
《南史·宋紀上·武帝》:“後世若有幼主,朝事一委任宰相,母后不煩臨朝。”
棄職。
《宋書·武帝紀上》:“是月,寇 南康 、 廬陵 、 豫章 ,諸郡守皆委任奔走。”
辛亥革命以後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在薦任以下,由直轄長官任命。
郭沫若 《反正前後》第一篇一:“但看那四轎後面掛著一對燈籠,用紅色的匾體字,一邊寫著‘ 四川 提學使委任’,一邊寫著‘ 嘉定中學 監督 嚴 ’。” 徐遲 《財神和觀音》:“抗戰以來,他除了是一名委往六級的科員之外,那身兼七職的世叔又給他找到專賣局裡一個掛名差使。”
[委任]百科解釋
委任,原義為信任、信用,現作派人擔任職務。其他解釋包括:付託;交託;棄職;辛亥革命以後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在薦任以下,由直轄長官任命;拜託別人做事。王安石著有同名文章。 更多→ 委任
[委任]英文翻譯
Appoin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