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冠,取得第一
奪取第一。
明 馮夢龍 《山歌·撇青》:“容貌嬌姿奴奪魁,同郎有意只無媒。”《再生緣》卷十一:“真顯耀,果光輝,女子之中可奪魁。”《體育報》1984.1.9:“儘管競賽是存在的,但大家相互間仍然熱情幫助,為能在國際比賽中奪魁共同奮鬥。”
奪魁,指奪冠,取得第一。 更多→ 奪魁
Won the first pr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