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名聲,又獲利益。
清·彭養鷗《黑籍冤魂》第六回:“其實名利雙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沒有強如做官的了。”
既得名聲,又獲利益。出自 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七回。 更多→ 名利雙收
Gain both fame and w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