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   [hé huǒ]
[合夥]基本解釋
共同;一起
[合夥]詳細解釋
亦作“ 合火 ”。亦作“ 合夥 ”。
1.結成一夥。謂兩人或兩人以上合資經營生產、貿易等事業,或合力作同一目的的事。 元 無名氏 《盆兒鬼》楔子:“本意尋個相識,合火去做買賣。” 明 唐順之 《牌》:“又聞 廟灣 一帶仍有賊船,若兩賊合夥,害不可言。” 清 沉復 《浮生六記·浪遊記快》:“余有姑丈 袁萬九 ,在 盤溪 之 仙人塘 作釀酒生涯。余與 施心畊 附資合夥。”《文匯報》1986.6.14:“有人說六必居原來是六個人合夥開的一家小酒店。”
合在一塊兒。
葉聖陶 《潘先生在難中》:“ 潘先生 也把衣包放在那邊的牆角,與三位的東西合夥。”
[合夥]百科解釋
合夥,就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群體,發揮各自優勢,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給其帶來經濟利益的事情。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僅可以套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套用在工作上。 更多→ 合夥
[合夥]英文翻譯
Form a partne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