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為自己的主人效力。
《三國志·魏志·曹爽傳》裴松之注引《世語》:“及爽解印綬,將出,主簿楊綜止之曰:‘公挾主握權,舍此以至東市乎?’爽不從。有司奏綜導爽反,宣王曰:‘各為其主也。’宥之,以為尚書郎。”
各為其主,漢語成語,指各人為自己的主人效力。 更多→ 各為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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