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合公司   [liǎng hé gōng sī]
[兩合公司]基本解釋
資本主義社會經濟組織形式之一,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所組成的公司。 在兩合公司中,無限責任股東代表公司管理業務,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一般不管理業務,對公司債務的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參閱《新華月報》1951年1月號“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兩合公司]詳細解釋
資本主義社會經濟組織形式之一,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在兩合公司中,無限責任股東代表公司管理業務,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一般不管理業務,對公司債務的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參閱《新華月報》1951年1月號“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兩合公司]百科解釋
兩合公司(KG),是以共同商號進行商業活動的公司,其股東的一人或數人以其一定的出資財產數額而對公司的債務負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其他股東負無限責任。無限股東是法律上的經理,但並不排除有限股東按契約參與領導公司,與只計資本出資的有限股東相比,無限股東有權獲得更多的利潤分成。兩合公司與隱名合夥有相似之處,其無限責任股東之間的關係,與開名公司股東之間的關係基本相同。 更多→ 兩合公司
[兩合公司]英文翻譯
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