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因   [nèi yīn]
[內因]基本解釋
[哲]事物發生變化的內在因素和原因
[內因]詳細解釋
指被敵人利用的內部因由。
《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不。有私,所以為內因也。” 郭沫若 等集校引 李哲明 云:“蓋‘有私’則輸內國之情,敵人因以成其計,故云‘內因’,而內怨由此起矣。”
中醫以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過度、內傷髒氣為致病的“內因”。參閱 宋 陳無擇 《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事物發展變化的內在原因,即事物內部的矛盾性。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
毛澤東 《矛盾論》一:“唯物辯證法認為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
[內因]百科解釋
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內在根據,指一事物內部矛盾對立雙方的相互作用和鬥爭。內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礎,是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內在本質,是事物運動的源泉和動力,它規定著事物運動和發展的基本趨勢。 事物發展變化的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內因和外因。 更多→ 內因
[內因]英文翻譯
internal ca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