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做藥物
用做藥物。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果二·桔》:“﹝橘核﹞凡用須以新瓦焙香,去殼取仁,研碎入藥。”《新民晚報》1984.7.31:“龜肉質鮮美,營養豐富,是盛宴的佳品,它的甲和肉均可入藥。”
入藥是把採集來的物品用作治病的藥物。 更多→ 入藥
be used as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