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錢請人替自己做事
出錢聘請。
《新華月報》1950年第5期:“各地搬運公司僱請臨時工人,不得超過當地經常工人總數百分之十。”
詞性:動詞解釋:出錢請人替自己做事例句:《新華月報》1950年第5期:“各地搬運公司僱請臨時工人,不得超過當地經常工人總數百分之十。” 更多→ 僱請
empl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