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別人的財物時所立的字據
向人借取錢物時寫的書面憑證,由出借人保存。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六回:“仗著他老子的臉,人家都相信他,商定了利息,訂定了日期,寫了借據。”如:掌柜的一手接過借據,一手就把錢給了他。
借據,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更多→ 借據
receipt for a lo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