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乞求;請求 2.專靠要飯要錢過活的人
亦作“ 流匄 ”。 流浪乞食的人。
指思想陳腐,只會套用舊體寫作來討好世俗,藉以謀生的文人。魯迅 《準風月談·文床秋夢》:“五四時候,曾經在出版界上發現了‘文丐’,接著又發現了‘文氓’。” 瞿秋白 《論大眾文藝·普洛大眾文藝的現實問題》:“如果‘白話’這個名詞已經被五四式的新士大夫和章回體的市儈文丐壟斷了去,那么,我們可以把這個新的文字革命叫做‘俗話文學革命運動’。”
猶強取,勒索。唐 柳宗元 《段太尉逸事狀》:“ 邠 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日羣行丐取於市,不嗛,輒奮擊折人手足。”
在論理學上,往往有人把尚
謂請求奉祠。
謂謀求資助。
見“ 強匄 ”。
乞討食物。
謂給人以利益。
1.謂請求辭官家居。 2.猶言不用。
1.請求饒命。 2.猶苟活。
1.亦作“ 行匄 ”。路過的乞丐。 明 郎瑛 《七修類稿·奇謔·異胎》:“有生兒一頭兩面,雙耳四足,男女皆具者,其家怪之,棄於市河中。行丐收之,人有求觀者,索錢一文。”2.猶行乞。 元 劉祁 《歸潛志》卷十一:“貧民往往食人殍,死者相望,官日載數車出城,一夕,皆剮食其肉浄盡。縉紳士女多行匄於街,民間有食其子。” 梁啓超 《論國家之目的》:“如是而猶不可,則弱者行匄,強者為盜,闤闠行旅,始騷然矣。”
乞丐中的頭目。
哀求。苦苦請求。
1.強求奪取。
使人受益。
乞貸,請求借貸。
收養。
傭人和乞丐。泛指地位卑下和貧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