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語。佛徒授比丘具足戒,行三師七僧之制。三師指戒和尚、羯磨師和教授師。七僧指七名作證的和尚。也稱為“三師七證”。參閱《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之三。
指心思,心機。
泛指江河湖澤。
比喻為害的東西多。
謂累次徵召。征,天子之召;辟,州郡之召。
魂:舊指能離開人體而存在的精神;魄:舊指依附形體而顯現的精神。道家語,稱人身有“三魂七魄”。
見“ 三師七僧 ”。
詩體的一種。一首中雜用三、五、七言為句。始創於 唐 李白 《三五七言》詩:“秋風清,秋月明。落葉聚還散,寒鴉棲復驚。相思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 楊齊賢 題解:“古無此體,自 太白 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