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人喜愛。 2.遺留及於後世之愛。
1.指留傳;遺留。語出《書·五子之歌》:“明明我祖,萬邦之君,有典有則,貽厥子孫。”孔傳:“貽,遺也。言仁及後世。”《後漢書·皇后紀序》:“向使因設外戚之禁,編著《甲令》,改正后妃之制,貽厥方來,豈不休哉!”明王廷相《慎言·保傅》:“立國規模,其大節不純如此,貽厥後昆淺矣。” 2.特指傳位。 3.指子孫;後嗣。
見“ 貽諐 ”。
謂影響、感化。
招致譏責。
《詩·大雅·文王有聲》:“詒厥孫謀,以燕翼子。”後以“貽謀”指父祖對子孫的訓誨。
語出《書·五子之歌》:“有典有則,貽厥子孫。”後因以“貽則”指為後世留下典則。
《詩·大雅·文王有聲》:“詒厥孫謀,以燕翼子。” 毛 傳:“燕,安。翼,敬也。”後以“貽燕”謂使子孫安逸。
丟棄,遺棄。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武昌起義清方檔案·清吏條陳》:“ 日 俄 之役, 俄 兵潰敗,貽棄槍械不下一二十萬,子彈無數,今皆存留民間。”
亦作“ 貽祻 ”。使受害;留下禍害。
把基業傳給後世子孫。
饋贈。餽,通“ 饋 ”。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念秧》:“家兄設帳於官署,我往探省,少獲餽貽。”
留下悔恨。
留下清白的名聲。
留下禍害
因而造成
流毒。
留下禍亂,使受禍亂。
見“ 貽誤 ”。
見“ 貽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