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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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服

1. 明 清 時的官服。因其前胸及後背綴有用金線和彩絲繡成的補子,故稱。通常文官繡鳥,武官繡獸。各品補子紋樣,均有規定。如 明 洪武 二十四年定,公、侯、駙馬、伯用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其後補紋亦有所改易。 清 代規定,命婦受封,亦得用補服,補子各從其父之品以分等級。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用傅文忠》:“故特命晚間獨對,復賞給黃帶、四團龍補服、寶石頂、雙眼花翎以示尊寵。”《儒林外史》第二九回:“你做官到任,除了不打金鳳冠與我戴,不做大紅補服與我穿,我做太太的人,自己戴了一個紙鳳冠,不怕人笑也罷了,你還叫我去掉了是怎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回:“後頭送出來的主人,卻是穿的棗紅寧綢箭衣,天青緞子外褂,褂上還綴著上品的錦鷄補服。” 秦牧 《長街燈語·逛東陵》:“那個文臣的補服上面,作為‘一品官’標誌的仙鶴,就顯得十分清晰。”參閱《明史·輿服志三》、《清通典·禮四》。2. 明 清 時於品服之外,綴有隨時依景而制的補子的衣服。 阿英 《女兒節的故事》:“內廷宮嬪,舊例從初一起,就要衣鵲橋補服。”